关于开展2014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发通知

2014-05-09 15:19:00 | 点击: | 收藏本文

 

各团学组织:      
       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北大重要讲话精神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继续深化我校实践育人工作,鼓励大学生“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、深入社会”,广泛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,让大学生切实在实践中受教育、长才干、做贡献,今年,将继续按照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“项目化、社会化、基地化、课程化、专业化”的基本要求,并推广支教“标准化”模式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       放飞青春 筑梦中国
二、活动时间
       2014年7月——2014年9月
三、参与对象
       我校在读本、专科生、研究生
四、活动形式
       围绕本年度的活动主题,广泛开展“三下乡”活动、教育帮扶、社会调研、文化宣传、科技支农、社区服务、法律援助、见习实习、志愿服务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。
五、活动内容
       (一)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宣讲
       2014年5月4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,要求“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。为进一步传承和发扬“五四精神”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我们鼓励支持优秀的师生组成“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宣讲团,分赴广东省各地开展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主题宣讲活动,引导各地青年学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。
       (二)“全面深化改革”专题调研
       今年,我校鼓励师生团队围绕“全面深化改革”进行专题调研,可围绕社会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社会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,走进基层,积极宣传、解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,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,在实践中加深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,深刻体验国情民意,感受改革成果,促进学生在实践中增长见识和才干。
       (三)“发现美丽家乡”大学生返乡寻访行动
       下乡队伍以暑期返乡为契机,围绕身边的小事,鼓励开展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专项社会实践活动,可通过微记录、微电影、“晒晒美丽家乡”照片、撰写文章记录家乡变化、对当地人物专访等形式展现家乡今年来的美丽变化,为家乡奉献智慧和力量,助力家乡建设和发展。
       (四)“圆梦行动·公益先行”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
        作为国家的希望和未来,在校大学生理应聚集青春正能量,明确自身责任,弘扬志愿精神,服务人民群众,用实际行动传递爱心,彰显社会价值。我们鼓励各团学组织组建一批志愿服务队,深入农村、社区、基层政府、工厂,开展关爱孤寡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残障人士、低保人群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活动。
       (五)“展翅计划”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
       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,帮助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,增强就业创业能力,团省委、省学联拟联合省教育厅、人社厅等八家单位在全省开展“展翅计划”——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。在校学生可通过积极参与“展翅计划”实习见习行动,提升自身的就业创业能力,充实自己的暑期社会实践经历。
六、活动流程
(一)5月9日—5月16日:下发《关于开展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发通知》,召开工作布置会;
(二)5月9日—5月18日:各团队申报立项;
(三)5月19日:各团队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上报申报材料;
(四)5月20日—5月26日:以学院为单位,自行组织申报团队进行初审,择优选出前50%的申报团队,将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团委,请按照初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;
(五)5月27日—6月5日:校团委对学院初审后上报的申报团队进行复审,确定校级立项队伍,并确定重点资助、一般资助和自筹经费的队伍;
(六)6月上旬:校团委公布立项名单;
(七)6月中下旬: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、动员;
(八)7—8月:各团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;
(九)9月上旬:各团队上交总结及评优材料;
(十)10月—11月:总结与表彰活动。
七、活动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安排
       学校专门成立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,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指导、协调,校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工作。各学院要成立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,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。学院要充分调动师资力量,队员根据品学兼优的原则进行组队,选派得力干部和专业老师带队,特别是要调动专业老师的力量对社会调研团队进行课题指导,提高调研成果质量。
(二)突出重点、紧扣主题,完善基地建设
       各学院要认真研究领会活动主题,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,大胆探索新方式,努力解决实践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。密切结合实际,在活动的载体、途径、方法、领域等方面探索创新。完善基地建设,注重基地建设质量及长期维护,推动实践活动的长效、持久、深入开展。
(三)加强培训、确保安全,力求取得实效
       各学院要充分做好实践活动的保障工作,树立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,落实安全措施,确保万无一失。要求每位队员要填写《我校社会实践活动队员个人责任书》,团队要为每位队员购买保险。
(四)重视引导、加强宣传,倡导节俭原则
       各学院、各队伍要对实践活动进行全面、及时、深入的宣传报道,注意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突出事迹,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资料报送工作。队伍活动要贯彻节俭原则,力戒形式主义,精简活动内容,力求提高效能。
八、相关说明
(一)评审要求
1、初审
       各团队自主申报,学院按时组织初审,邀请学院相关老师作为评委。各学院须根据队伍申报项目的可行性、完整性、创新性、长期性、社会资源整合力度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分,择优选出前50%的申报团队,并按照初审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。若按推选比例不足一支队伍的学院,可推送一支队伍到校团委。
2、复审
       校团委对学院初审后上报的申报团队进行复审,并对排名前60%的团队进行公开答辩(答辩要求借助PPT展示,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),按照1:1的数额比例确定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队伍数量。排名后40%的团队则为校级立项自筹经费队伍。
(二)资助办法
       全校拟共立项100支团队,原则上按“3:3:4”的比例确定重点资助队伍、一般资助队伍和自筹经费队伍。
       按队伍资助办法,重点资助队伍每支资助4000元,一般资助队伍每支资助2000元,自筹经费队伍经费自筹。
       注:各团队填写好《我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》和《实践地接收证明》统一交至学院团委实践部,由各学院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夹,命名为“学院名+项目申报表汇总”,电子版于5月19日下午5点前发至邮箱scnu_sjbquestion@163.com(石牌、南海校区);tgw_shijianbu@163.com(大学城校区)。纸质版于5月19日下午5点至6点上交到指定处。
       纸质版石牌、南海校区交至行政楼校团委办公室325室,联系人:陈洁婷   电话:18825110399(短号:620399)
       大学城校区交至行政楼团工委办公室A424室,联系人:罗文杰   电话:13672420740(短号:660740)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我校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
 附件一:2014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_
http://statics.scnu.edu.cn/pics/stm/2014/1205/20141205032209343.doc
 附件二: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请表填写要求_
http://statics.scnu.edu.cn/pics/stm/2014/1205/20141205032222432.doc
 附件三: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实践地接收证明_
http://statics.scnu.edu.cn/pics/stm/2014/1205/20141205032237779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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